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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因为是对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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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再审金额的30%。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再审,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对不予受理、管辖错误的案件,应当书面裁定驳回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当提交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原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上诉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作出再审决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再审审查是指将申请申诉材料交到法院立案庭,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再审是指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立案审理,再审审查把材料交上去正在审查,再审是已经立案后开始审理,这是二者的区别,一个是正在审查中,一个是己立案审理中。
决定再审即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裁定再审即人民法院对再审案件所作的裁定以及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为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所作的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审判决是具有终局性,二审判决生效,对二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不能上诉。不过,当事人发现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等足以推翻原审的判决或裁定的,或者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原审程序存在违法的,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对对,再审申请听证是说明案情需要经过听证,经过了听证会的结果以后再重新进行审理,再重新得出新的结果给双方
行政再审是在行政审理的一审中,由于一审的判决结果存在争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够证明,当事人就会提出再审。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
申诉再审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亦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申诉没有时间的限制,但是申请再审有时间的限制。
在于案件是否开庭审理。驳回再审申请是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再审条件,就驳回其再审申请,属于程序性审理。
驳回再审请求是申请人申请再审符合再审条件,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再审申请人的请求于法无据,不应当支持,驳回其再审请求,属于实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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